西安发布讯 为消除交通隐患,减少交通事故,4月12日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“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”。
整治行动主要目的是明确合标电动自行车与超标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在销售、使用环节的区别,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对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的知晓率,避免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和消费者因不了解政策,而发生的一些不必要的违法行为。
电动摩托车是指设计时速、重量等达到摩托车技术参数标准,采用蓄电式电机驱动的两轮电动车。其合格证标注车型属机动车范畴,注册登记号牌为机动车号牌,上道路行驶需购置交强险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证,纳入机动车管理。登记挂牌时要审查是否在工信部公示的车型目录中,共分两大类分别是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。
通过此次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,西安公安交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,将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及违规发放过渡期号牌行为;杜绝无牌无证或违规使用过渡期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现象。大幅提升上路行驶的轻便电动摩托车挂牌率,消除无证驾驶现象。